一、建设项目情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扩建年产1800吨纸制品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2)建设地点:龙游经济开发区同舟路48号
(3)行业类别:C2221机制纸及纸板制造、C2319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
(4)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1700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主要保护对象情况见表1。
表1 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影响分析
项目废气污染物最大地面浓度均较小,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周边环境保护目标仍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
2、废水影响分析
根据地表水现状监测数据,项目纳污水体衢江各断面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项目纳污水体乌溪江水质良好。项目废水排放对周围水体影响较小。
3、固废影响分析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废妥善暂存,定期清运。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只要企业在项目建成后切实落实上述固废的处理处置措施,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4、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实施后对各厂界昼、夜噪声的贡献值较小,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标准。
因此,企业在做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实施后对周边环境及敏感点的噪声影响不大,该区域声环境质量基本能维持现状。
5、退役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环评建议企业退役后应进行退役期环境影响评价并对土壤、地下水进行监测,经有效处理后,本项目在退役后对环境基本无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及预期效果见表2。
表2 污染治理措施汇总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浙江新亚伦纸业有限公司扩建年产1800吨纸制品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在浙江省龙游经济开发区同舟路48号进行建设。
项目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以及土壤环境可以满足当地的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预测的结果来看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同时公众参与工作过程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具有合法性、代表性、有效性和真实性,公众意见全部采纳;相关环境措施符合环保要求,污染物能得到有效治理;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总体可行;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及负面清单、环境质量底线,满足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的要求。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在厂区内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范围、对象和期限
主要为评价范围半径2.5km的圆形区域区域内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5年08月01日~2025年08月15日。
七、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浙江新亚伦纸业有限公司 叶群英/15857057884
地址:浙江省龙游经济开发区同舟路48号 邮编:324400
环评单位: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电话:0570-8870132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启迪路198号A-B102-506室 邮编:310000
环评审批单位:衢州市生态环境局:0570-3890106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新亚伦纸业有限公司